咨詢內容:
夫妻房產更名后,積分少幾分,并且房子一直自己住,社區有居住信息,如果積分按更名后的時間算,是非常不合理的,不應該的,不公平的,希望請上面有關單位領導要重新調整一下這項,這個問題已經讓我煩惱很久了,這樣的規定對我們老百姓不公平,很不公平。請給予回復,謝謝。
回復內容:
您好! 按照“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的政策要求,以區為責任主體,在總結以往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結合各區實際,不斷優化和完善積分入學實施細則,充分體現教育公平,合理設置積分類別、項目、標準和分值。積分項目包括學位申請人戶籍類別、住房性質、入戶時間、居住時間、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時間、計劃生育信息等。根據積分情況和招生計劃安排學位,實施過程中要做到積分標準、積分結果、學位安排“三公開”(積分入學詳情,請關注各區積分入學實施方案)。市局直屬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建議按照“屬地管理” 和“分級辦學,分級管理”原則,將此問題直接向轄區教育局咨詢。 市教育局信訪咨詢服務中心:82661331。謝謝。
回復單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