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目前將從現公司離職去一家新公司就職,現公司自2020年2月份緩交五險一金。近期可能會有置業計劃,為了不影響公積金貸款,請問是否需要離職企業出具緩交證明,是否有統一模板可供下載使用?謝謝您
回復內容:
您好。職工在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之間存在未按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單位受疫情影響處于緩交狀態的,緩繳月份視為正常繳存,可按程序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交在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之間單位辦理緩交或停繳業務的相關證明材料。
回復單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