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個人基本情況:本人至今在進行碩士學業,專業為會計,有過三個月的會計助理實習經歷,目前為止尚未就業,但是畢業后將會從事會計行業工作。 問題一:我于2015年取得了會計師從業資格證,但是取得證書后,到至今,并未有正式的會計工作,并且現在會計師從業資格證被取消了,請問我還需要參加會計師從業資格的繼續教育嗎? 問題二:如果我需要參加繼續教育的話,我需要在什么網站上參加繼續教育? 問題三:我只參加過2016年的繼續教育,之后便沒有再參加過,請問我需要把2017-2020年這四年的繼續教育都補回來嗎? 問題四:我沒有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會不會影響我參加2021年的初級會計師證書考試,會不會影響我之后參加會計行業的工作? 問題五:我的會計師從業資格證將于2021年到期,請問還需要進行換證嗎?換證的話必須要去到證書簽發的機關進行換證嗎,因為我當時是在珠海念大學考的證,所以證書簽發機關是珠海財政局,可是我現在住在深圳,如果需要換證的話,我能不能到深圳財政局進行換證?
回復內容:
您好,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文件,但仍可作為能力水平的證明。根據有關規定,新《會計法》施行之日起,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認定,各級財政部門不再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認定以及考試、證書核發和換發、調轉登記等工作。報考初級資格考試無需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和繼續教育證明。根據財政部、人社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參加繼續教育。2020年繼續教育可按照《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0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的通知》完成。以往年度的繼續教育已無法補登,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