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兩病患者老人可以減免醫藥費,我患乙肝需服用的抗病毒藥品費用更高,為什么不能減免?我們年齡相同,只是病種不同而已,為什么差別對待?還有我以前吃的抗病毒藥,中間因為病情反復而換了恩替卡韋合資藥博路定,現在居然說讓我選擇換國產的,否則逐步加大自費比例。象我這個情況本來就是反復過一次的,醫生說不敢決定讓我換?我自己更不敢啊!為什么普惠的陽光照不到我?
回復內容:
您好,工作人員致電咨詢人,告知其,深圳市依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四部委聯合出臺《關于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19〕54號)政策的要求,推出的針對“兩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專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并非“兩病”病種,無法享受“兩病”待遇。按照《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國家集中采購藥品醫保支付標準的通知》,藥品實際價格高于支付標準的以支付標準執行,低于支付標準的以實際價格執行。恩替卡韋有明確的支付標準,實際價格高于支付標準以上的部分需參保人自付。咨詢人表示知悉。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