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你好,事情是這樣的,在公司工作很9年了,公積金也是2011年開始交,公司一直是按照深圳最低工資的基數1500,2200來交,剛入職是工1500 目前實際工資已經5500了 其他補貼沒算 公司一直并未完全按照公積金規定的上一年平均工資的基數來繳,協商過但公司一直沒有不給實際工資來繳, 1.對此也是想咨詢一下 怎么要求公司要補繳這些年少繳的部分呢? 2 對此 如果投訴公司及投訴的金額是怎么操作 需要些什么資料呢 3.計算少繳的金額問題?是按現在的工資的計算少繳的部分嗎? 因為每年的工資會有上升的浮動.算起來也不合理.針對這個要怎么來合理統計計算呢? 再次先感謝你的耐心回復和幫助,希望能得到有效建議和處理方法.
回復內容: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我中心已受理。具體回復如下:《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實施,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若您所在單位未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請登錄我中心網站首頁“投訴單位少繳未繳預約”,預約到您單位所在轄區的住房公積金中心管理部遞交投訴材料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我中心核實投訴情況后將按規定進行處理。??具體應遞交的材料為:與被追繳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提供顯示每月申報收入額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經單位蓋章認定的工資單、其他能證明工資收入的材料、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如無聯名卡可不提供),所有材料請攜帶原件和復印件。如有疑問請撥打0755-12329轉0人工咨詢。中心管理部地址:??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區僑香路2008號僑香村1棟裙樓??寶安管理部: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大道288號華豐經濟大廈東側2樓龍崗管理部:深圳市龍崗區黃閣北路龍崗天安數碼新城2號樓A201
回復單位: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