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您好,我是持深圳居住證的非廣東籍居民,因公司組織團體活動下月需前往泰國,本人已于2018.12.25日申辦護照,顯示預計領取時間為2019.01.15日,超過公司規定上交證件時間,不知此事件能否申請緊急辦理。謝謝
回復內容:
你好,你咨詢的關于護照緊急辦理的問題,經核查,已致電申請人,并告知申請人急事急辦的申請條件:具有以下特殊情況之一的申請急事急辦,除提交按正常申請必須的提交的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相應的急事材料:(一)前往境外處理親屬后事或參加喪禮的,提交前往地有關部門出具的親友死亡證明書;(二)赴港澳治療危重疾病或探望危重病人,提供港澳公立醫院或港澳醫療管理局認可的私立醫院開具的證明;(三)赴外國治療危重疾病或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交國內有關部門出具的出境治療證明或前往地有關部門出具的親友病危證明;(四)前往國入境許可證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提交前往國的入境許可證明或簽證;(五)境外留學入學日期臨近的,提交前往地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明確日期的錄取入學通知書;(六)前往境外參加緊急會議和談判、簽訂合同或處理境外突發事件或出行前證件遺失損毀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認為確屬緊急的其他情形,并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
回復單位:
深圳市公安局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