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請問會計工作經歷指的是何種工作經歷?與會計相關的經歷是否符合條件?如何出具該項證明?
回復內容:
您好,根據《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考試報名條件中工作年限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會〔2017〕3號)規定,報名條件中有關會計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交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用于核對會計工作年限。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