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本人已懷孕一月有余。公司暫時還未繳納社保,老公是剛換的工作,也才開始繳納,公司預計明年3月份左右正式開始繳納社保,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夫妻兩個在寶寶出生是時候預計是都沒有交滿10個月的,那么生育保險能延期申請嗎,在交滿10個月后?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為其連續繳費不足10個月的,職工生育醫療費用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職工的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10個月后,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如您目前是有單位繳納社保的,生產時如您未繳費生育保險滿10個月,只要您生產當月在正常參加生育保險金的狀態下,并在常州市本級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可直接憑《生育服務聯系單》、醫保卡(省保卡)在生產的醫院實時刷卡結算住院醫療費用。等生育保險在單位連續繳費滿10個后,再由單位攜帶材料至社保中心報銷:產前檢查費、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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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