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關于網上說的2020年社保新規,已到退休年級但是還沒繳滿15年社保的人,現在新政策是否有按年補交,是否每年交一次就好,繳滿15年就可以拿退休金了。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根據《市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意見》(常政發﹝2008﹞116號)規定: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應參保而未參保的人員應當及時辦理參保手續、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他人員不得通過補繳的形式增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年限。
單位應繳未繳的補繳手續要在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辦理,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就不能辦理了。
根據《關于調整部分繳費不滿15年參保人員相關政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289號)規定:從2011年7月1日起,凡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人員,經本人書面申請,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再辦理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手續;2011年6月30日前已參保繳費、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如有疑問,建議咨詢企保科868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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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