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建設單位違法出售人防工程停車位的行為,該怎么處理呢?
來源:蘇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答:人防部門依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縣級以上人防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需要強調的是,法律法規中對人防工程不得出售的規定,指的是建設單位履行法定義務,按照規定比例結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
如果是建設單位超過法定結建比例修建的人防工程,這部分人防工程目前國家以及江蘇省沒有明確禁止處分的規定。
對于建設單位違法出售人防工程停車位的行為,該怎么處理呢?
來源:蘇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答:人防部門依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縣級以上人防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需要強調的是,法律法規中對人防工程不得出售的規定,指的是建設單位履行法定義務,按照規定比例結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
如果是建設單位超過法定結建比例修建的人防工程,這部分人防工程目前國家以及江蘇省沒有明確禁止處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