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領導你好!本人之前在上海從事水利工程設計相關工作,在滿足條件后,上海的原單位為我出具了助理工程師(該行業初級職稱)的聘任表,在上海的政策中此聘任表即為助理工程師證書,在成為助理工程師后工作滿4年即可申報中級職稱。
回到常州工作后,我發現本地的助理工程師都會頒發一個證書,而上海的政策中是沒有這個證書的,只有聘任表。因此,我想咨詢此聘任表在常州是否可以繼續作為評定中、高級職稱的依據;如果無法作為依據,是否可以提交當時的申報材料及前單位出具的助理工程師聘任表,或其他所需證明材料,以復核:1、是否滿足常州或江蘇的標準;2、是否可以為我補證,或出具“外省職稱確認書”之類的證明材料,以便于我后續中、高級職稱的評定。
感謝領導的聆聽!
解答內容::您好!針對您咨詢的問題現回復如下:
在評定中、高級職稱時需要提交上海原單位具備職稱評審資質的證明材料;上海取得的助理工程師聘任表,目前常州無法補證或出具“外省職稱確認書”之類的證明材料。
回復單位: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