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州申請辦理居住證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如何在手機上申請辦理?
來源:泰州市政府辦公室
1、擬在泰州居住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員,年滿16周歲的應當申領居住證;未滿16周歲的自愿申領。
2、江蘇實行全省“一證通”制度,居住證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經辦理過居住證的,無須重新辦理,但應當憑居住證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3、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工本費。換領補領按照省級財政部門、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工本費。
4、通過“泰州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進入微信申辦居住證流程,填寫到上傳居住證明憑證照這一步驟時,應當根據本人實際的居住類型,提交相應的居住證明: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權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購房合同。②居住在非租賃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證件、房主同意居住說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③居住在租賃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④居住在用人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交用人單位居住證明和勞動合同。⑤居住在就讀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交就讀學校的居住證明和學習證明。
5、到派出所現場領證時,應當本人攜帶身份證件及相關居住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經現場核實無誤后,復印件交由派出所留存,并對證件激活發放。
6、經核實發現偽造相關居住證明,冒領、騙領居住證的,居住證不予發放,并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申領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