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正常退休的條件及辦理流程是什么?
來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根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已滿足);(二)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均按照規定足額繳費;(三)繳費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8年6月30日前達到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在10年以上。參保人員退休時,由用人單位、勞動保障代理機構或者參保人員本人,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證卡和有關材料,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退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