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對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養老機構有什么補貼?
來源:常州市政府辦公室
(一)建設補貼
1.普通養老機構。對以租賃房產新辦養老機構的給予每床2500元的一次性改造補貼,對以自建產權用房新辦的養老機構根據不同等級分別給予每床5000元、5500元和6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2.以護理型床位為主的養老機構。
(1)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以自建產權用房舉辦的養老機構,每張護理型床位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符合條件的以租賃用房舉辦且租期5年以上的養老機構,每張護理型床位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補助。
(2)補貼辦法:
①符合申報條件且取得衛計部門核發的護理院資質、護理站資質、醫務室資質的,分別以養老機構核定床位數的100%、90%、80%計發護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設補貼;
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且養老機構提供場地開設醫療機構的,以養老機構核定床位數的70%計發護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設補貼;
③符合上述申報條件且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合作協議的,以養老機構核定床位數的65%計發護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設補貼。
已按照普通床位申請了一次性建設補貼的,申報護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設補貼時補足到上述標準。
(二)運行補貼
對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機構,按照入住老人的數量,每月分別給予自理80元、介助100元、介護120元的日常運行補貼。并將養老機構評定等級與運行補貼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