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措。為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制定本方案。
自貿試驗區的實施范圍119.86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
一、合肥片區64.95平方公里(含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稅區1.4平方公里)
重點發展高端制造、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新型顯示、量子信息、科技金融、跨境電商等產業,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和產業創新中心引領區。
二、蕪湖片區35平方公里(含蕪湖綜合保稅區2.17平方公里)
重點發展智能網聯汽車、智慧家電、航空、機器人、航運服務、跨境電商等產業,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先導區、江海聯運國際物流樞紐區。
三、蚌埠片區19.91平方公里
自貿試驗區的開發利用須遵守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并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有關要求。
重點發展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等產業,打造世界級硅基和生物基制造業中心、皖北地區科技創新和開放發展引領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