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人:張**
我的問題是:2012年桐城中醫院發布醫保病人就診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慢性病未設起付線,報銷補償比例為50%。2020年8月我媽媽跟往常一樣在桐城中醫院就診,準備報銷時被告知慢性病門診設定了報銷限額,即一年只能報銷2000元,醫院工作人員讓我們保留發票去桐城醫保中心詢問。我們打了桐城醫保中心電話,也是無人接聽。我們上網查詢了,2019年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確實印發了安徽省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里面有說常見慢性病門診。省內醫療機構發生的常見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為60%。同時按病種設定年度起付線和報銷限額。省外醫療機構發生的常見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可按規定納入報銷范圍,具體由各市規定。我們就想知道桐城市的慢性病門診報銷限額究竟是多少?
回復單位:桐城市醫療保障局
尊敬的來信人:您好!根據《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慶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宜政辦秘[2019]34號)文件規定: “在市域內一級及以上承擔常見慢性病服務的協議定點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常見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為65%,參保居民在市域外一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常見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按照規定納入報銷范圍,報銷比例為55%。 設年度起付線400元,同時按病種設定報銷限額”。據我局經辦機構電話了解,您咨詢的是糖尿病,按上述文件規定年度限額為2000元。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來源:桐城市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