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來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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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宜政辦〔2016〕133號)以及安慶市公安局、安慶市民政局、安慶市司法局、安慶市衛計委《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有關問題的通知》(安公治〔2017〕644號)。
不符合收養條件的公民私自收養、形成事實上的撫養關系的無戶口人員,私自收養人可到司法公證機構申請撫養事實公證。取得《撫養事實公證書》后,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戶政大廳)申報常住人口登記。
戶口登記所需材料:(1)私自收養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事實公證書;(3)“被拐人員基因型比對情況說明”(公安內部核查無需當事人提供);(4)排除被拐賣嫌疑情況說明。(公安內部核查無需當事人提供)。(5)撿拾撫養調查核實情況報告。(公安派出所出具,無需當事人提供)。(6)私自收養人承諾書。不符合收養條件的公民私自收養、形成事實上的撫養關系的無戶口人員,提供承擔撫養或監護責任的承諾書。
如有疑問,請致電0556-5292025。
最后,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注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