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市階段性減免
社會保險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
根據國家及省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的相關政策,現將社保費減免政策兌現情況和相關繳費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減免條件,2020年2月份社保已全額繳納的參保單位,多征的社保費將在3月份陸續給予抵退。
二、免征單位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將在3月份分批直接退費至單位原繳費賬戶,無需單位申報,請您注意查收;減征的企業職工醫療保險費將直接抵扣3月份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
三、2月份未申報繳納社保費的單位,以及3月份(含3月)以后減免期社保費的繳納,人社部門將按照減免后的應繳額進行核定,請您在申報期按照核定金額申報繳納(3月份稅務部門社保費繳費申報期延長至3月31日)。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蚌埠市稅務局
蚌埠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