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恢復部分省際市際客運班線運營的
通告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分區分級科學做好客運場站和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運明電〔2020〕84號)和《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精神,為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經研究決定,從2020年3月11日起逐步有序恢復太湖至臨安等16條客運班線運營。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運營線路
太湖-臨安、太湖-溫州、太湖-紹興、太湖-南京、
太湖-石獅、太湖-九江、太湖-湖州、太湖-啟東
太湖-太倉、太湖-浦東、太湖-上海、太湖-南匯
太湖-屯溪、太湖-蕪湖、太湖-望江、太湖-石牌
具體發車時間以太湖縣汽車站公告時間為準。
二、防護要求
1、乘客須全程佩戴口罩,經體溫檢測正常方可上車,保持合理乘坐距離,減少交流、保持安靜。未佩戴口罩、拒不接受體溫檢測或體溫檢測異常的乘客禁止上車。
2、駕駛員須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除駕駛員外,每車另安排1名安全員負責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3、車輛后座設置留觀區。每趟班車發班前、收車后均須對車廂進行清潔消毒,并做好記錄。
4、嚴格落實實名制售票,嚴禁站外上下乘客。
太湖汽車站咨詢電話:0556-4162323、4213347
縣交運局監督電話:0556-4162325
特此公告
太湖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10日
關于恢復花亭湖水上客運班線運營的通告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分區分級科學做好客運場站和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運明電〔2020〕84號)和《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精神,為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經研究決定恢復花亭湖水上客運班線運營。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運營線路
從2020年3月11日恢復花亭湖水上客運班線運營,同步恢復花亭湖碼頭檢疫站點。復航班次如下:
1、馬龍-塔鎮-大壩,大壩-塔鎮-馬龍;
2、寺前-大壩,大壩-寺前;
3、湯泉-大壩,大壩-湯泉;
4、牛鎮-大壩,大壩-牛鎮。
具體發班時間以水上客運公司公告時間為準。
二、碼頭及交通工具衛生防護要求
(一)太湖縣花亭湖水上客運公司要合理組織運力,控制乘客數量,盡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船舶實行最大載客數不得超過核準載客數的90%,當乘客達到核載人數的90%時停止上客。
(二)太湖縣花亭湖水上客運公司要對進出碼頭(渡口)乘客進行體溫檢測;增加公用設施和公共區域的消毒頻次,衛生間和洗手池配備消毒液。
(三)船舶每次出行載客前應對船艙、駕駛臺等重要場所表面進行清潔消毒。座椅套等紡織物應保持清潔,并定期洗滌、消毒處理。
(四)船舶行駛過程中,應使用最大通風量;氣溫合適的,船艙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五)在客運碼頭和船舶上通過廣播、視頻、海報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三、駕乘人員防護要求
(一)乘客、船舶工作人員須全程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靜、減少交流, 打噴嚏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擋等。
(二)乘客須自覺接受體溫檢測方可上船。體溫檢測高于37.3 ℃、拒不接受體溫檢測和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不得乘船。
(三)倡導廣大市民通過微信、支付寶等非接觸的線上支付方式購票乘船。
縣水上客運公司咨詢電話:0556-5129759
縣交運局監督電話:0556-5121119
特此公告
太湖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