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
每逢新春佳節之際,很多居民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但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發火災事故造成財產損失,還會產生較大噪聲及顆粒物、二氧化硫等空氣污染物,影響空氣質量,危害人體健康。
2018年六安市人大常委會出臺了《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市政府配套出臺了《六安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六政秘〔2018〕420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我市要完成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攻堅空氣質量控制目標,從1月19日至3月31日,全市PM2.5日均值須控制在68.9微克/立方米以內,請各地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實保障環境空氣質量。為讓廣大市民過上一個安心祥和的春節,現在就做好2020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各縣區人民政府應依據本地實際,規定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的區域和時間,并組織相關部門加強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監督管理。
二、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是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責任主體,應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在劃定禁放區的城區及城市周邊重點地區,要將禁放規定傳達到基層組織,充分利用現有的基層網格化管理體系,確保煙花爆竹禁放措施落實到位。
三、各級相關部門應密切聯動。公安、市場監管、應急管理、交通、生態環境、住建、教育等各相關部門要依據自身責任,主動作為。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社會團體也應充分發揮作用,配合加強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和輿論引導。
四、加強源頭管控,依法打擊各類相關違法行為。相關部門應從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等多個環節入手,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的流通渠道。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地點,不得設置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禁止在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以外儲存煙花爆竹。
五、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傳統媒體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同步加大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力度。有條件的地區還可通過公共屏幕、校園通等各類平臺發布相關信息。通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禁放規定,主動成為生態文明踐行者。
六、市生態環境局將加強春節期間的大氣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及時分析各縣區空氣質量異常波動。對因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不力,造成空氣嚴重污染的地區,將予以通報。
2020年1月20日
來源:六安市大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