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們:
《宣城市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宣城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頒布以來,在廣大干部群眾共同參與和大力支持下,市區禁放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繼續提升空氣質量,減少大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將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調整擴大為:水陽江、青弋江大道、鳳萃路、敬亭山(含敬亭山風景名勝區)合圍區域,陽德中路沿線,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建成區,昭亭北路沿線以及宣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成區。
市民朋友們,在禁放區域內,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對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對燃放人予以罰款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拘留。
對禁放區內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應急管理部門沒收非法儲存、銷售的煙花爆竹及違法所得,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宣城是我們共同的家園,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需要全體市民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在此,誠懇您自覺遵守我市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在任何時間(包括春節期間)、各類活動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踐行綠色、環保、文明的生活方式,為共建共享美好家園做出應有的貢獻。
謝謝!
宣城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工作領導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