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
亳州市人民政府網公布了
城市建設用地征地
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公告
2019年第15次(增減掛鉤)城市建設用地征地補償標準
和安置方案公告亳國土資補償告〔2019〕38號
亳州這些地方將要征遷
征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已經公布
被征地村(組)及征地位置、面積
征地總面積為 27.5037公頃(412.5555畝)其中:
木蘭社區 5.5119公頃(82.6785 畝);
神農社區 10.7995 公頃(計161.9325 畝);
文苑社區 8.7213 公頃(計 130.8195畝);
姜屯村土地 2.475 公頃(計37.125 畝)。
征地拆遷補償標準
(一)、征地拆遷補償標準
本次征地補償標準,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 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15〕24號)的規定執行,農用地土地補 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每畝41800元。集體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補償 標準參照農用地標準執行。
(二)、征地補償費用標準
(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征收集體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譙政〔2015〕143號),據實補償。
(四)征地補償費用的發放對象和方式。
1.屬農民個人承包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全額發 放給被征地農民;
2.屬村集體共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撥付村(組)集體,按照 村民自治原則確定資金使用方向;
3.青苗、房屋及其他地上物的補償費發放給所有者;
4.征地拆遷補償補助費用屬補償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撥 付給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征地拆遷補償補助費用屬被征地農民個 人的,采用打卡發放到農戶。
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對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采取貨幣安置和社會保險安置。
其中 (一)貨幣安置補償具體按上述安置補助標準執行。
(二)社會保險安置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亳州市被 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辦法(修訂)》的通知(亳政秘〔2017〕8號)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