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標準
?2020年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期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繳費標準由各級財政補助提高到每人不低于520元/人,個人提高到250元。
?新生兒繼續實行“落地”參保政策,由新生兒監護人按照規定在新生兒出生后90日內,憑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鄉鎮(街道社區、公共服務中心)辦理新生兒個人繳費手續,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年度內未參保的新入學在校大學生,待遇享受期自繳費之日(2019年9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以學校為單位由所在學校負責參保信息采集代收代繳。
?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孤兒、重度殘疾人和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等特殊人群個人不繳費,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基金代繳。其他救助對象由縣(市、區)根據財力給予適當補助。
城鄉居民醫保同城同待遇
根據《關于印發安徽省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皖政辦[2019]14號)要求,經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我市出臺了《滁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滁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滁政[2019]24號)。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正式貫徹全省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要求,以便民利民為第一原則優化醫療保障公共服務,整合城鄉醫保經辦資源,大力推進基本醫保、大病保險“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實現城鄉居民醫保的“六統一”。
同時,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待遇進一步提升,大病保險起付線從2萬元降為1.5萬元,分段報銷比例分別提至: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5萬元(含5萬元)以內段,報銷比例60%;5—10萬元(含10萬元)段,報銷比例65%;10—20萬元(含20萬元)段,報銷比例75%;20萬元以上段,報銷比例80%,切實保障了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
異地就醫更方便
目前我市已實現城鄉居民保險在市內、省內、跨省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參保居民在滁州市范圍內和市外的基本醫療保險協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出院時即可現場辦理報銷,個人只需支付自付費用,參保居民無需再回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據悉10月1日,在全省統一部署下,我市將實現省內異地慢性病門診實時結算,省內慢性病患者也無需再回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特別提醒:
貧困人口享優惠!按照扶貧計劃的總體要求,我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繼續享受健康貧“351”和“180”政策,在“三保障一兜底一補充”等綜合醫保政策的扶持下,堅決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