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18年11月份左右在安慶建設銀行辦理商業貸款,當時利率5點多,為什么不是基準利率?這個上浮符合國家規定嗎?為什么朋友說在浙江買,利率比我們底,安慶商業貸款的利率又是怎么規定的呢?
解答內容::尊敬的來信人:您好!
為滿足居民合理的居住需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定位,防范房地產投資行為,人民銀行省一級分支機構按照“因城實策”原則,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在國家統一的信貸政策基礎上,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變化等實際情況,個人住房貸款實施差別化定價:(1)、首套個人住房貸款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2倍;(2)、二套房個人住房貸款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3倍。因此我行執行的上浮比例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建行安慶市分行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