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近期,市區(含開發區)范圍內少數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接受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引發購房業主投訴不斷,造成一定的社會影響。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促進住房消費、保障住房民生的積極作用,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不得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商品房貸款合作協議》,在商品住房銷售過程中,不得拒絕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二、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應當在十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可售房源,并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不得有炒賣房號、哄抬房價等不正當經營行為,不得以抵付工程款等各種名義為由捂盤惜售、價外加價。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本《通知》張貼在售樓現場醒目位置,按照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認真落實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對違反本《通知》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從重處罰。
投訴舉報電話:0563-3024756 (市房地產管理局) ,0563-3032339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宣城市房地產管理局
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3日
來源:宣城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