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您好:
本人社保之前因離職原因,斷繳了2個月,現在重新開始參保,想了解一下,其中的生育保險可有什么辦法能夠續交。因為考慮到生育保險是必須繳滿一年才可以享受,所以想咨詢一下。
望回復,謝謝!
解答內容:尊敬的來信人:您好!
按照我市生育保險政策相關規定,本市統籌區域內流動的生育保險參保人員,中斷繳費6個月以內的,補繳中斷期間生育保險費,其繳費時間可連續計算,并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因此,您斷繳后在6個月內重新參保的,需要及時補繳中斷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其繳費時間可以連續計算。
來信內容:您好:
本人社保之前因離職原因,斷繳了2個月,現在重新開始參保,想了解一下,其中的生育保險可有什么辦法能夠續交。因為考慮到生育保險是必須繳滿一年才可以享受,所以想咨詢一下。
望回復,謝謝!
解答內容:尊敬的來信人:您好!
按照我市生育保險政策相關規定,本市統籌區域內流動的生育保險參保人員,中斷繳費6個月以內的,補繳中斷期間生育保險費,其繳費時間可連續計算,并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因此,您斷繳后在6個月內重新參保的,需要及時補繳中斷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其繳費時間可以連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