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六安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管理方案》規定,
一、申請對象應具備的條件 (一)住房困難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六安城區120平方公里范圍內常住戶口,且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員實際居住1年以上;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資產在5萬元(含)以下;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房產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享受住住房保障的; 5、家庭成員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二、住房困難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 3.屬城市低保家庭的,提供《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提供主管部門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成員月收入證明(原件); 4.申請人家庭主要資產證明材料(原件); 5.房屋權屬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或房屋檔案查詢證明,租賃住房協議(原件); 6.其他證明材料(婚姻狀況證明、殘疾證、優撫證等)。
三、申請地點 若您符合以上條件,可向戶籍所在地或單位座落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并提交規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