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是否需要有編制的擔保人
處理意見:尊敬的網友,您好!關于您咨詢的問題,我部門已及時與您取得電話聯系,并了解相關情況,結合我市現有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回復如下:我市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政銀保”合作“整貸直發”工作的通知》(淮政辦【2012】26號)和《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轉發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財金【2018】449號)文件,文件中規定: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等人員自主創業的,且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均可在創業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最高額度為15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貼息的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方式為擔保人和房產兩種擔保方式,其中擔保人擔保可以以下三類:公務員、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國有企業正式員工,申請人申請時需攜帶本人原件居民身份證、《就業失業失業登記》、營業執照(副本)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大廳3號窗口申請辦理。如有疑問,請與我部門聯系,聯系電話:0561-3027763。感謝您的留言,如您有其他問題歡迎您再次來信咨詢。
處理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