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車輛購置稅繳稅業務進駐市車管所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安徽省公安廳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安徽省數據資源管理局《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車輛購置稅業務辦理進駐車管所的通知》(皖公辦[2019]129號)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起,阜陽城區車輛購置稅繳納業務進駐阜陽市車管所,實現車輛購置稅繳納與機動車注冊登記業務“一門、一次”辦理。屆時納稅人既可以選擇在市車管所繳納車輛購置稅,也可以選擇市民中心二樓五號廳車輛購置稅窗口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阜陽市稅務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