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就讀滿三年且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
在外市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學生,可以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錄取,由教育行政部門集中設立報名點,并根據報名點報考人數,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標。根據《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干部部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精神,現役軍人子女中途轉學的享受轉入初中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標。
6.切實做好特長生招生錄取工作。
各校招收特長生需提前上報批準,均應納入統招計劃。體育特長生方面,具有一級運動員資格證書的初中畢業生,可與普通高中學校雙向選擇,直接錄取,此項工作在體育專業測試前完成;具有二級運動員資格證書的初中畢業生,中考文化課成績(總分825分)需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80%;不具有運動員資格證書參加體育特長生招生的初中畢業生,中考文化課成績(總分825分)需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體育特長生專業測試方案由各校制定并報市教體局批準,測試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測試全程需錄像,并可聘請家長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新聞媒體等參與觀摩和監督,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學生確認后公示3天。錄取時在中考文化課成績達標的學生中,依據體育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招生計劃為止。報名參加體育特長生的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各校體育特長生專業報名和測試時間一致,報名時間為6月17日和18日,測試時間為6月23日上午9點,若遇惡劣天氣則順延。 其它招收藝術類特長生的學校要制定招生方案,報市教體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7.明確加分對象和分值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需提交戶口簿和市僑辦證明材料);僑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國外定居的)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須提交僑辦證明,不包括僑屬、臺屬、臺眷)。
(2)臺灣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有臺辦證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有民政部門簽發的《烈士證》及能證明是烈士子女的相關材料)。
(4)現役軍人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8分投檔(須由安慶市軍分區審定合格后報教育主管部門按程序審核辦理)。
(5)因公犧牲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公安系統一級、二級英雄模范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8分投檔(須由安慶市公安局審定合格后報教育主管部門按程序審核辦理)。
(6)因公犧牲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英雄模范、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駐邊遠艱苦地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8分投檔(須由安慶市應急管理局審定合格后報教育主管部門按程序審核辦理)。
(7)少數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須有民族宗教局證明、戶口簿、父母和本人身份證原件)。
(8)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提供組織部門或本系統省級管理部門文件證明和戶口簿)。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項照顧,不享受累計加分。對于考生申請政策性加分,初中學校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審批程序,嚴格把關,并落實公示制度。
8. 嚴格錄取流程
考生應根據當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關標準,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潛質、中考成績等因素,填報適合自己的升學志愿,一經確定,不得變更。所有普通高中學校都要依據學生填報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錄取。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和教育行政部門須于8月15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和錄取結果審核、公告工作。任何學校都不得以入學保證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學生收取與錄取有關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