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城城區各幼兒園、社區、住宅小區:
根據《滁州市教育體育局關于2019年秋季滁城城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滁教體基〔2019〕20號)精神,現對兩區2019年秋季城區公辦幼兒園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以下統稱普惠性幼兒園)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全省教育大會部署,有效緩解滁城城區“入園難”“入園貴”問題,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熱點關注,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權利,維護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則
同城一體化,公辦民辦并舉,以適齡幼兒實際居住地為中心相對就近入園。
三、登記條件
凡年滿三周歲(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戶籍在滁城城區或者在滁城城區有固定住所(須提供法定監護人房產證明材料或居住證)的適齡幼兒均可登記。法定監護人攜帶有幼兒本人信息的戶口簿、幼兒出生證、預防接種卡、法定監護人住房證明材料原件,本著自愿原則,到居住地附近的普惠性幼兒園進行唯一性登記。
四、招生方式
1.各普惠性幼兒園統一于5月24日當天在本園門口醒目位置張貼招生簡章并公布招生計劃。
2.適齡幼兒法定監護人根據幼兒園招生計劃,在規定的登記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原件,本著自愿原則,到相對就近的普惠性幼兒園進行唯一性登記。各幼兒園收存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原件,待幼兒登記資格審核和信息錄入工作結束后,歸還戶口簿等材料。
3.凡登記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普惠性幼兒園可直接開展報名工作;凡登記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普惠性幼兒園實行公開抽簽。
4.在適齡幼兒監護人和相關部門的參與監督下,各普惠性幼兒園按計劃對本園公布的幼兒登記名單進行現場抽簽,當場公布、公示抽簽入圍的幼兒名單。法定監護人根據各普惠性幼兒園工作安排做好幼兒入園的準備工作。
5.按照滁州市教育局、滁州軍分區政治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滁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滁教〔2013〕22號)和《滁州市公安局滁州市教體局關于貫徹落實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教育廳皖公政治〔2018〕347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18〕109號)要求,落實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園優待政策。
五、登記和抽簽時間
統一登記時間:2019年6月2日—5日。逾期未登記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再補登。
統一抽簽時間:2019年6月22日當天抽簽,具體抽簽時間詳見各普惠性幼兒園招生簡章。逾期未抽簽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有關要求
1.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登記后在資格審核過程中發現問題信息的,取消其子女抽簽資格。
2.登記工作結束后,由兩區教體局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各普惠性幼兒園登記信息進行查重審核,重復登記者,取消其子女抽簽資格。
3.已舉辦成普惠性幼兒園的小區配套園,應完善招生簡章,確保招生工作規范平穩有序,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4.偽造戶口和房產信息屬違法犯罪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子女報名入園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