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費率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降低至16%
根據國家規定,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
降基數
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
由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改為由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調整后:我市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下限不低于2711.24元/月(2017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上限不高于13556.22元/月(2017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同時,大病救助金額調整為15.8元/月(其中單位繳納9.9元/月,個人繳納5.9元/月)。
調整后:
更合理地反映參保人員實際平均工資水平,工資水平較低的職工繳費基數會相應降低,繳費負擔就會減輕,職工工資水平總體較低的企業,繳費負擔也可進一步減輕。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標準分為兩檔,一檔為543元/月,二檔為904元/月。基本醫療保險為179元/月(含大病救助15.8元)。這也直接降低了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負擔。
企業如何受益
個人如何受益
舉個例子:
假設某職工工資為3000元,個人繳費比例8%。
調整前:
該地區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6000元,需按繳費基數下限,即6000*60%=3600元計算繳費金額。
調整后:
計算口徑調整后,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000元,則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相應降低到5000*60%=3000元。月繳費基數減少600元,月繳費負擔減輕600* 8%=48元。
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