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太和縣決定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
解決長期困擾城區發展的電動車難題,
對電動車實施限時通行,
禁行車輛包括電動三輪車、
電動四輪車及超標的二輪電動車。
限行區域:太和縣沙河路-長征路-祥和路-民安路所合圍的區域。
限行時間:7:00至21:00時。
限行車輛: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及超標的二輪電動車。
同時,太和縣整治加裝棚、罩、電瓶、保暖手把套、圍擋等非法(改)裝的二輪電動車、三輪電動車及四輪電動車(即不在國家工業信息化部公告允許注冊登記電瓶車型范圍內的,以及在該范圍內但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牌照證件登記或法律手續不完備的);違規生產、經營、銷售、維修、拼(改)裝不符合國家規定技術條件的二輪、三輪、四輪電動車,以及上述車輛經營戶和維修非法拼(改)裝二輪、三輪、四輪電動車店鋪。
太和縣已成立公安、交通、城管、市場監督等單位組成的聯合執法組,將對銷售和違反限行規定行駛的電動車等違法行為將進行查扣處罰。
據太和縣公安局相關人員介紹,
目前,對擬進入合圍區域的電動車以勸阻為主,
對已經進入合圍區域的電動車以宣傳教育為主,
尚未對違法進行限行區域的電動車進行處罰,
實施處罰前將發布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