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合格證明。考生筆試和面試均合格,可自行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打印“網頁版”考試合格證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作為申請教師資格的依據,提供給相關認定機構使用。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具體以考試合格證明上的標示為準。
(三)教師資格認定。已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符合認定條件的,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具體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安排、認定條件及流程、所需材料等,以本人擬報名市(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發布的通知公告為準。
六、其他說明
(一)違規處理。考生應遵守《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生守則》,如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進行認定和處理,情節嚴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進行處理。
(二)政策了解。了解面試有關政策規定,請登錄安徽教育網查詢《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皖教師〔2013〕9號)。了解《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面試部分)等信息,請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
(三)咨詢電話。
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0551-62831877。
淮北市教育局師資科咨詢電話0561-388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