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2019年巢湖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來啦!
申請條件流程、補貼標準
小編在這里一一告訴你
符合條件的都可以領哦!
保障條件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為市區(鳳凰山、臥牛山、亞父、天河四個街道辦事處,下同)戶籍,并在市區社區內實際居住一年以上。
2.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本市當年申請條件。
3.申請家庭在市區人均住房面積不大于15平方米,且家庭自有住房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5.申請人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6.政府明確的其它需保障的情形。
單身居民申請的,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人年滿 35 周歲;
(2)申請人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申請人為符合相關規定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等優撫對象,或申請人為民政部門認定的孤兒,現已成年。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中專(含)以上學歷。
2.申請人及家庭人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得超出上一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自申請當月起畢業未滿 5 年,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有手續完備的勞動(聘用)合同,并正常繳存社會保險金或住房公積金。
4.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區無私有住房。
5.在市區內租房居住并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6.符合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申請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持有居住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安徽省居住證》。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得超出上一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申請人在市區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且正常繳納社會保險金或住房公積金。
4.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區無私有住房。
5.在市區內租房居住并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6.符合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保障:
1. 2016年以來,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具有房產轉讓行為(重大疾病,司法機關強制執行,離婚一年以上房屋過戶給對方名下無房產的除外);
2.申請人及其配偶正在享受其它形式的住房保障或房屋征收補償政策;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成員在市區內擁有非住宅形式的其它房產,申請人子女在市區內有2套及以上住房;
3.兩年內存在違反住房保障政策行為,并經查證屬實的;
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擁有小型汽車(殘疾人代步車除外);
5.市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它不得申請公租房住房租賃補貼保障情形。
實施步驟
受理階段
4月10日-9月30日,申請人向居住地所在社居委遞交《巢湖市城鎮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資料。各社居委受理、入戶調查并簽署意見。
初審階段
4月20日-10月15日,各街道辦事處初審、公示;
審核階段
5月5日-10月31日,民政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并確定租金補助檔次,提出審核意見;
審批階段
6月10日-11月30日,申請家庭住房、收入及財產情況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組辦公室通過巢湖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發放補貼資金。
補貼標準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線為市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城鎮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標準線為市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倍;
城鎮較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標準線為本地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標準線為本地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
符合條件的市區居民按人數實施保障,租賃補貼基本標準為12元/月/平方米/人,人均保障建筑面積15平方米(戶均面積不得超過60平方米)。最低收入、低收入、較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補貼標準分別為:12 元/月/平方米/人、8元/月/平方米/人、7 元/月/平方米/人、6元/月/平方米/人;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補貼標準為6元/月/平方米/人;單身居民補貼面積按30平方米計。
租賃補貼發放金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租賃補貼金額=補貼面積(保障面積-被保障家庭已有面積)×補貼標準。
相關情況說明
1.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分批次受理審核,6月底前需完成第一批,發放上半年補貼,9月底前發放第三季度補貼,11月底前發放第四季度補貼。
2.實物配租輪候戶補貼依照2018年(巢保組辦〔2018〕1號)文件核查發放,年度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輪候配租;2019年巢湖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以租賃補貼為主,不受理實物配租申請。
3.柘皋鎮、烔煬鎮及船民上岸年度復核申請家庭依照2018年文件規定標準執行。
4.年度復核補貼申請家庭應當在年審時主動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申報家庭情況,各部門重新核查租賃補貼人員準入條件。符合條件的繼續發放,根據家庭困難程度的變化調整其租賃補貼檔次;不符合條件的停止發放租賃補貼。
5.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已申請巢湖市人才租房補貼或合肥市新落戶人才租房補貼,不得重復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
6.市住房保障部門做好信息宣傳和業務培訓工作,提高住房保障政策知曉率,督促相關部門提高工作效率,設立舉報電話,對在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工作中不作為、推諉扯皮、徇私舞弊的一經發現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7.本方案由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