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試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8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我市各類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現將開展2018年度淮南市市轄區公共租賃住房及租賃住房補貼申請登記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對象和范圍
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及租賃住房補貼家庭及已入住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困難家庭均應在規定時間參加集中申請(年審)登記。年度集中申請之外先行按照市場租金標準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如符合較低檔次租金標準家庭類型的,也要參加此次年度集中申請。
新申請市級、區級、社會力量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應符合以下四類群體之一: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含城鎮較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家庭成員具有淮南市城鎮戶籍,2018年度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年度淮南市城市低保收入標準1.6倍(低于10944元,含10944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含自有私房和承租公房,下同)面積低于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申請家庭成員無機動車輛。
2、城鎮較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2018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年度淮南市城市低保收入標準3倍(低于20520元,含20520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
3、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018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年度淮南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倍(低于41040元,含41040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積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
(二)在淮就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校、技校畢業,在淮南市內工作(含靈活就業及創業)。申請家庭于現工作單位所在縣區無自有住房。
(三)外來務工人員
申請人具有本市非城鎮戶籍或持有居住證的外地市戶籍,在淮南市內工作(含靈活就業及創業);或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但在戶籍地以外縣區、園區工作。申請家庭于現工作單位所在縣區無自有住房。2018年度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年度淮南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倍(低于41040元,含41040元)。
(四)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體
在保證“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在淮就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需要的基礎上,其他有住房需求的人員均可申請租用公租房。
(五)自有住房經鑒定為C、D級危房的,視為無自有住房,可申請租用公租房。
二、申請租賃住房補貼對象范圍
新申請租賃住房補貼的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應符合以下四類群體之一:
(一)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家庭成員具有淮南市城鎮戶籍,2018年度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年度淮南市城市低保收入標準1.6倍(低于10944元,含10944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含自有私房和承租公房,下同)面積低于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
(二)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2018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年度淮南市城市低保收入標準3倍(低于20520元,含20520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
(三)新就業無房職工
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未滿5年,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在淮南市轄區內工作,已繳納社會保險。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申請人未婚的,且申請人父母為本市戶籍的,其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積應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且未享受相關住房保障政策。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公租房租賃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4個月。
(四)在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申請人具有本市非城鎮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淮南市轄區內工作,已在本市連續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3年及以上。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申請人未婚的,且申請人父母為本市戶籍的,其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積應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且未享受相關住房保障政策,2018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年度淮南市城市低保收入標準3倍(低于20520元,含20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