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之前工作單位管理混亂,本人離職后社保依然在原單位地繳納,直至上個月才停。我離職后回蚌埠單位上班,社保也隨入職時間開始繳納,請問之前異地的社保重疊部分對社保轉入蚌埠可有影響,如有,應該走什么流程?
處理意見:您好!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按照“先轉后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保部門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如有不明之處請咨詢征繳中心稽核科,電話:2041556.
處理單位: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