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通過市長信箱反映:
朋友同事好多居住在宿州市銀河一路新都市華庭東西兩區,東區已入住快十年了,開發商原來建造的地下車庫一直是只出售,不出租,業主購買的也寥寥無幾,小區地上車位不能滿足業主停車,幾千戶業主因停車造成困擾,小區業主現在想弄清楚,新都市華庭地下車庫審批建造規劃用途是什么?可是人防工程?開發商可有權出售?如果是,開發商一直不愿交付出租給業主使用,希望主管部門能出面協商,據懂建設方面的人員看了,小區的地下車庫建的就是消防工程,有關部門來小區實地看看是什么用途。幾千戶業主每天停車是大問題,小區業主怨聲載道。懇求有關部門能重視。
宿州市人防辦答復:
1、人防工程里的車位均為人防車位。獨立的人防地下室都有人防口部,門為比較厚重的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很容易分辨出來,里面的車位均為人防車位。
2、人防車位是開發項目根據《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設的人防防空地下室,產權不屬于業主也不屬于開發商,產權屬于國家。所以此類車位無法出售,不能取得產權,但是可以租賃,按照最新《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人防車位租賃期限不得超過3年。
3、由于歷史遺留等問題,該項目遲遲沒有進行竣工備案,我辦人員已要求該項目開發單位盡快落實工程備案相關手續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