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商品房后5年內不準備裝修及入住,請問物業費是否可以減免?
處理意見:網友,您好!《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十條規定:“已交付業主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未交付業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前款所稱交付是指在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業主收到書面交付通知并辦妥相關交付手續。業主收到書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相關交付手續的,視為交付。建設單位沒有事先書面通知的,以業主實際辦妥相關交付手續為準。” 物業服務是一種面對物業服務區域內所有業主的“準公共”性質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為小區所有業主提供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管理、公共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綠化、消防安全等物業服務,并不因為少數業主未入住而減少服務人員(如門崗的秩序維護人員、小區清掃保潔人員、客服接待人員、維修人員等)、降低服務等級。因此,物業服務費應當由產權人承擔,在房屋交付之前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交付后由業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