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中規定申請人是第一條規定的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第1-3類人員,應為2019.1.1以后落戶我市戶籍人口,且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請問這里繳納的社保是申請人申請補貼時和人社局審核時社保為在繳就行嗎 有必須從什么時候開始繳納的要求嗎
處理意見:張輝:你好!根據《銅陵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創業就業人員購(租)房的實施意見》(銅政﹝2018﹞39號)中并未規定申請人購買社保何時繳納,但規定了申請人系第一條規定的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第1、2、3、4類人員,應為2019年1月1日以后落戶我市的戶籍人口,且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咨詢電話:0562-5889796。
處理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