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宣城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宣政辦〔2018〕4號)精神,為促進我縣房地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凡2019年房地產新春促銷月期間(2月1日至2月28日)在縣城區購買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購房人購買新建商品房的,以最終確定的房屋產權面積,對購房人按照300元/㎡的標準給予購房補貼。
二、認定標準:以促銷月期間完成合同網簽備案為準。
三、兌現時間:開發企業為房屋辦理不動產證后,購房業主應在3個月內申請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及購房補貼,過期不申請不予兌現。
四、對已開盤定價且產權明晰的商品房,以企業前3個月實際銷售平均價為基準,房地產企業不得上調房價;鼓勵房地產企業在新春促銷月活動期間開展各種形式的讓利活動。
五、涉及司法查封或抵押狀態的商品房不參與本次活動。
六、因房屋征遷原因購房,已享受原有征遷購房獎勵的,不享受本次活動的購房補貼。
七、此次房地產新春促銷月活動具體事宜由縣房管局、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解釋。
注:以上內容摘自《郎溪縣2019年房地產新春促銷月活動實施方案》上述優惠詳情以政府公示文件為準。
來源: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