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9路公交夜班駕駛員錢某未到終點站違規行車處理的通報
近日,池州學院一位乘客通過媒體投訴29路夜班公交未到終點站教育園區安置點中途甩客。據乘客投訴所述,當晚駕駛員錢某違反公司有關規定,1月1日晚10點40分左右行駛至池州學院站點時讓乘客下車提前下線返回場站。事情發生后,我團隊高度重視,立即展開調查,乘客反映情況屬實,駕駛員錢某違規行為性質十分惡劣,造成的影響極壞。為嚴肅紀律,根據公司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經研究,對駕駛員錢某的違規行為處理如下:
一、駕駛員錢某在工作期間違反公司規定,情節特別嚴重。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對駕駛員錢某進行停薪待崗處理。
二、責令駕駛員錢某作出深刻的書面檢查,認識自身錯誤行為。
三、根據《公司營運管理規定》與《駕駛員服務考核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罰款100元,并取消其當月服務獎300元,取消其當年評先選優的資格。
四、對分管領導進行誡勉約談,要求營運部負責人向公司作出深刻的書面檢查,同時要求營運部全體管理人員的履職盡責,提高管理水平。
五、對駕駛員錢某的處理決定在公司內部予以通報,加強全體司乘人員職業道德、優質服務等方面的培訓教育,進一步規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堅決杜絕類似現象再次發生,為廣大乘客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優質的出行服務。
感謝廣大市民及媒體對我公司工作的關心和建議,歡迎廣大市民今后繼續對我們公司的服務質量和安全行為進行監督。
池州公交臨時運營團隊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