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當月未能及時社保繳費,下月可以補交吧
處理意見:網友您好!留言收悉,現答復如下:根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個人和用人單位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為其提供有償勞動,用人單位應與個人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期30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如申請補繳,由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或勞動備案花名冊并填寫人員新增花名冊申請補繳,但補繳期間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不享受報銷待遇。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聯系市人社局相關科室,聯系電話:0564-3376043。 感謝您對人社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處理單位: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