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宣酒”廠家舉報,市工商質監局稽查支隊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椿樹鎮的某百貨商店進行檢查。現場檢查發現涉嫌混淆的“品宣酒”白酒107箱。后經調查了解,得知該商店銷售的“品宣酒”白酒是從三十鋪鎮某超市購進,執法人員立即趕赴三十鋪鎮,依法對上述超市進行調查核實,在該超市倉庫內發現庫存待銷售的“品宣酒”白酒335箱。兩處共查獲涉案白酒442箱,貨值金額合計4.4萬余元。
“宣酒”是“安徽宣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在省內有較高的知名度,相關的商品包裝、裝潢外包裝箱設計已申請版權保護,有一定的辨識度。“品宣酒”外包裝標注生產廠家為“安徽宣城市百年徽府酒廠”,其箱體、盒體及內瓶包裝裝潢設計與安徽宣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宣酒”系列白酒的包裝裝潢設計十分相似,容易讓消費者造成混淆,誤認為“品宣酒”與“宣酒”屬于同款、同系列白酒,使消費者蒙受損失。為保障注冊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權益,防止涉嫌混淆的產品流入市場,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涉嫌混淆的白酒進行了異地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來源|市工商質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