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有關于社保轉移和社保卡補辦的兩個問題需要核實: 一、社保轉移:本人2007年至2013年在北京工作一直有繳納社保,2013年8月份辭職回到合肥一直到2018年10月份前,社保始終處于中斷狀態,現在在合肥重新上班了,單位又開始繳納社保,請問我之前在北京的社保關系可以轉回來嗎?如果可以轉回來,需要我提供什么材料,去哪個部門辦理?之前的繳納年限可否累計? 二、社保卡補辦:現合肥的單位查詢到我在安徽有社保卡,我不清楚是之前家里人(已過世,無法核實)可有幫我辦理過,還是我繳納過合肥社區的居民醫保,社區幫我辦理的。請問我可以去哪里補辦我的社保卡? 盼盡快回復,謝謝!
解答來源:市人社局?
解答內容:您好,答復如下:1、經征繳中心調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外地參保人員到本地就業的,需先在本地參保繳費,再持外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至市社保征繳中心或各分中心辦理。對符合轉入條件的人員,我市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給對方社保經辦機構,待收到對方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的資金后,辦結有關轉接手續。對不符合轉入條件的人員,市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臨時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其養老保險關系繼續保留在原參保地。合肥市、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巢湖市、廬江縣之間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不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和統籌基金。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外地參保人員到我市就業的,需先在本地參保繳費,再由本人或委托代辦人提供轉入人員的身份證和《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到市社保征繳中心(含分中心)辦理。對符合轉入接續條件的,我市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給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待收到對方發來的《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以及轉來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后,辦結有關轉接手續。合肥市、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巢湖市、廬江縣之間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時,同時轉移醫保個人賬戶存儲額。參保人員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時,屬單位參保繳費的,由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含分中心)辦理;屬個人參保繳費的,由其戶籍所在區個體社保代理窗口辦理。市征繳中心本部及分中心辦理地點:一、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業務征繳科。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位于政務新區政務環路88號。咨詢電話:63536141,郵編:230071。二、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廬陽分中心。設在廬陽區人力資源市場二樓,位于金寨路老報館308巷內。咨詢電話:63536303,郵編:230061。 三、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經開(包河)分中心。設在經開區人才市場二樓,位于蓮花路519號(蓮花路與繁華大道交口東南角)。咨詢電話:63852083,郵編230601。 四、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高新(蜀山)分中心。設在高新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二樓,位于望江西路800號高新產業園C1樓。咨詢電話:63536291,郵編230088。 五、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新站(瑤海)分中心。設在新站區人才市場二樓,位于新蚌埠路與龍子湖路交叉口向東800米龍子湖路369號。咨詢電話:63536271,郵編230012。社保關系轉移合并后,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如有重復繳納的不累計;2、經信息中心與您電話聯系后查詢到,您并未申辦金融社保卡,您可以聯系單位,由單位經辦人員攜帶下列資料,至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政務區政務環路88號)或合肥市社會保障卡管理中心(廬江路130號)辦理金融社保卡。 1、辦卡人員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2、申請辦卡人員一寸白底彩色證件照一張; 3、未確定金融社保卡發卡銀行的單位需提供《合肥市金融社保卡單位發卡銀行選擇確認函》一份; 4、單位的介紹信一份; 您也可自行攜帶本人身份證,一張一寸白底彩色照片至合肥市社會保障卡服務大廳(廬江路130號)申辦金融社保卡。 在此期間,如急需用卡可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合肥市社會保障卡管理中心(廬江路130號)或各縣(市)社會保障卡業務經辦窗口申辦臨時卡,現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