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居住證辦理需要攜帶哪些材料?是任意派出所都可以辦理嗎?還是說必須去居住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如何查詢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是哪一個?
解答來源:市公安局 解答時間:2018-11-29
解答內容:經治安支隊核實:根據《合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規定:流動人口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滿6個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受理機構申領居住證。居住登記滿6個月的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受理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相片;其他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之一:(一)合法穩定就業的,提供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二)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證明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三)連續就讀的,提供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