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之前在合肥經開區(qū)有套房,個人戶口和小孩戶口在所在房產名下,有戶口本。現(xiàn)在房子賣掉了,戶口需要遷出,請問個人戶口轉集體戶怎么轉?需要哪些材料?可不可以在經開區(qū)戶政中心將原來個人戶口直接轉成所在地派出所集體戶即可?還是怎么操作?待明年買房后再遷到新房名下,暫時也是過渡一下,謝謝。
解答來源:市公安局?
解答內容:經經開分局調查,因售房且在合肥市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情況下,可以將戶口申請遷至派出所集體戶。由戶主本人到場,需要提供房管局出具的一家人(含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一套住房證明,戶口本、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或者離婚證、協(xié)議)、孩子出生證及售房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