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您好,對于申請登記結婚的雙方,一方戶口在安慶市區,另一方戶口在外省,可以在安慶市區申請登記結婚嘛? 如果可以,對于戶口在外省的一方是否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嘛?謝謝。
市民政局: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四條規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因此可到戶口所在區的婚姻登記處辦理登記事宜。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戶口簿中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婚姻狀況等信息與本人聲明不一致時,當事人需要先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薄換領手續后再去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