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馬鞍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我市對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進行調整。從2018年元月起,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由7%調整為5%,上限12%不變;繳存基數上限為19087元,下限為1350元。
根據通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繳存單位開戶時,根據單位自身情況確定。
今年,繳存比例下限由7%調整為5%,上限12%不變,意味著新單位辦理繳存開戶登記時,可以在5%-12%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已經開戶的單位,仍需遵照相關文件要求申請辦理。生產經營連續虧損2年以上,確有困難的企業,經職代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比或緩繳,市公積金管委會將授權管理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此舉將進一步擴大繳存比例浮動區間,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職工月平均工資應當按照統計部門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由各單位核定后并向職工公示。繳存基數上限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下限執行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2018年度,全市非私營單位在崗人員
根據市相關部門公布的數據測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9087元,比去年度的繳存基數上限上升了2905元;繳存基數下限為1350元。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繳存基數則在2016年繳存基數基礎上加2016、2017年工資調整增加部分,以及上年度省、市目標考核獎和文明城市雙擁模范城創建獎。
新錄用和外地調入職工
月繳存基數參照本單位同類人員標準核定。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從2018年元月起執行,各單位應合理安排職工個人負擔部分扣繳工作。
各類企業及自由職業等個人繳存者可在全年任一時間申報,但每年只能申報調整一次。
機關事業單位繳存基數調整工作已開始受理,將于今年12月20日前結束。
為提高效率,繳存基數調整一律采取繳存單位網上自主申報模式,并同時完成公積金年度審核網上審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