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供養人員供養標準再次提高。城區、桐城市實現城鄉低保標準統籌,低保標準提高到555元/月·人。
貧困縣
與此同時,貧困縣城市低保標準按不低于555元/月·人執行;農村低保標準按不低于350元/月·人執行。
其他縣
其他縣城市低保標準按不低于555元/月·人執行,農村低保標準按不低于360元/月·人執行。
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提高后的特困供養人員供養標準分別為:
“三無人員”800元/月·人。農村五保供養財政補助500元/月·人。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散供養為900元/月·人,集中供養為1300元/月·人。
實施日期
其中,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三無人員”供養標準、農村五保供養財政補助標準已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